檢驗安全須知

為維護客戶之檢驗安全,本所制定有安全衛生作業程序書,以落實並確保本實驗室之安全衛生管理,內容摘要如下:

一、環境安全~

■本實驗室備有下列安全設施:

  1. 滅火器。
  2. 緊急洗眼及淋浴設備。
  3. 醫療急救箱。
  4. 緊急照明設備。
  5. 緊急防護口罩及防護衣。

■本實驗室所有安全衛生標示,均張貼於明顯位置:

  1. 緊急出口與逃生路線。
  2. 危險區域標示。
  3. 警告標示。
  4. 感染性廢棄物儲存位置。

■環境衛生:

  1. 接觸檢體(污染)之工作檯面,每天至少以1%漂白水消毒清理一次。
  2. 任何時候若有灑落檢體,一律立即以沾有3%漂白水之棉布覆蓋污染物,消毒30分鐘。
  3. 針筒針頭使用過即丟,尖銳物品以拋棄式堅固容器盛裝處理,以避免意外針扎事件。
  4. 醫檢師實驗袍定期清洗,有污染立即更換消毒。
  5. 感染性廢棄物委託專業處理公司代為處理。

二、客戶安全: ■衛材安全:

  1. 本所使用之採血器材、試劑和儀器,均為衛生署登記核可產品。
  2. 所有衛材均為丟棄式,不會重複使用。
  3. 試劑衛材妥善儲存與管理,逾期則丟棄不使用。

■儀器安全:

  1. 每台儀器均建立保養卡,並依保養內容進行每日、每週與月保養,以確保儀器於最佳性能狀態下作業。
  2. 儀器大保養或維修後,須經品管測試合格,才可繼續使用。
  3. 儀器每年至少請廠商查驗效能一次;定量設備每年外校一次。

■檢驗安全:

  1. 採集檢體後,立即明確標示受檢者姓名、日期,不會張冠李戴。
  2. 檢體建檔簽收後,由電腦自動給予單一檢體號,以便接收報告。
  3. 檢驗作業均由合格醫檢師操作。
  4. 每日實施內部品管,內部品管不符合前,不會進行檢驗。
  5. 儀器分析後,將檢驗結果傳輸至電腦,可避免人為錯誤。
  6. 任何有懷疑的結果都會執行複檢。
  7. 報告須經兩位醫檢師分別確認與複核後才可發出。
  8. 檢驗結果達危險界限時,會立即進行通報,避免病人危象。
  9. 特殊檢體如溶血、黃疸、脂血等狀況,會在報告中加以註記,提醒醫師注意。